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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得知,在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市合肥市,今后将严苛经营性土地供应管理,其中经营性养老产业用地以出租居多,希望以招标拍卖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方式获得转让土地,且转让参考价不得高于土地收储成本。据理解,合肥市将严苛经营性土地供应管理,坚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起到,经营性土地(不含商品住宅、商业、办公、旅游、娱乐用地),严苛实施招标拍卖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方式转让。经营性养老产业用地以出租居多,希望以招标拍卖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方式获得转让土地。
合肥市拒绝,不准土地出让与BT、BOT等建设项目绑,依法掌控住宅用地转让与工业、文化、旅游、商贸市场等项目绑,不准政府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展开土地一级研发。不准以作价出资(大股东)方式向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主体供应土地。土地出让金管理不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单宗土地出让金,首次交纳比例不得高于全部价款的50%,分期交纳的余款1年内缴清。市、县财政和国土部门每季度不应将土地出让金(不含违约金)的交纳情况在政府网站和当地主要媒体发布,拒绝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合肥市在完备土地供应价格体系方面也作出规定,经营性土地出让参考价,不应依据市场评估结果,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确认。其中,经市招商政策确认小组确认的现代服务业用地转让参考价可按不高于市场评估价的60%确认,但不得高于基准地价和土地获得成本。
养老产业用地转让参考价不得高于土地收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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